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到期后,
在1号公告出台前部分纳税人已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增值税,能够退还相应的税款么?
在这个兔年的开工之际,首先小编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任何纳税人都要按时缴纳税款,做一个好公民,但是有的时候这个税率的征收是不同的,所以就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来缴纳税款,有的还能退税,这个怎样进行退税也是按照相关的规定来的,就比如今天的这个问题,小编就来给大家解决一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问题。
答: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1号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但是,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看了以上
聚佳会计小编的回答是不是很大程度上都是按照相关的规定来退还增
值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