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这个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如何计税的问题,
聚佳会计小编分六个点来说明。
首先来说是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其次是盘盈的固定资产:
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第三就是改建的固定资产:
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第四就是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
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第五就是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最后再说说外购的固定资产:
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这六点就是小编通过简单的形式介绍的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