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创新减税累计超2.5万亿元 培育壮大新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主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动能转换的迫切要求和重要支撑,必须创造条件、营造氛围,调动各方面创新积极性,让每一份创新活力都能充分迸发。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近年来,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不断优化完善,税收鼓励创新的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为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税收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鼓励科技创新
税收政策减免金额年均增长28.5%,五年累计减税2.54万亿元。税收优惠更多惠及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三大行业享受减税额合计占比近九成。
从细分数据来看,全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户数由2015年的5.3万户提升至2019年的33.9万户,五年间扩大了5.4倍;减免税额由726亿元提升至3552亿元,2020年达到3600亿元,年均增长37.8%。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持续加大,有效激发了企业研发投入力度和创新活力,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经费从2015年的1.42万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2.44万亿元,年均实现两位数增长,成为世界第二大研发经费投入国。
“十三五”时期,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各项政策扶持力度的持续加大,有力促进新经济新动能蓬勃发展,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
税收数据显示,数字经济相关行业快速成长,2016-2020年,税收年均增长7.2%,快于全国总体水平3个百分点。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产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从2017年的1.09万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1.47万亿元,年均增长10.8%。我国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1.3%,高于全国总体水平5.1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8%,高于全国总体水平11.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