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按照什么样的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
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其实对于这样的计算公式来说,
聚佳会计小编相信作为一个合格的会计应该已看就明白。
所以对于一般的会计之类的计算懂行的人都知道怎么进行,毕竟也是通过专业的学习过的,也是拿到证书才能从事执业的,拿到证书之后还需要进行实习,然后才进行实际的操作,经过长年的积累经验,有的会计就跳槽了,有的还会去考取更高一级的证书,目的都是希望获取更多的工资报酬,让自己和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只要有梦想就要努力的去实现、去奋斗、去拼搏,让自己的人生活得更加多姿多彩,更加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