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作为一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就是纳税,但是延长期限的话最终还是要缴纳税的。如果公司企业的资金不是很充足,周转很困难的时候,还是希望能得到缓解一下比较好。
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创业创新,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
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1月29日
聚佳会计小编从这个财政部,税务总局的公告可以看出,这个政策还是对一般的中小微企业有很大的帮助的,针对这个政策来说,那些临时缺乏资金的公司企业就是最大的帮助,所以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假如一家公司企业目前的经营状态是正常的,但是就是临时对于解决资金方面很是老火,那么就真的希望能对资金的需求就比较渴望,有时候找政府部门,但是也是望尘莫及,在这个时候如果能得到相应的解决方案,也是一大快事,对公司企业的周转就会带来十分便利的运营,但是在当下疫情常态化,而且经过几次变异毒株之后还在进一步的变异,国际环境也是很十分复杂的情况之下,财政部,税务局出台的这一利企业的好政策无余是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