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税务注销可以享受即时办理?申请条件又是如何规定的?
众所周知,税务注销是件非常头疼的事,但是如果公司不想经营了,再繁琐也得注销啊。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含代开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的企业分支机构,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
增值税、企业
所得税,并且不就地预缴或分配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所以
聚佳会计小编从以前的工商角度讲,如果在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进行注销了,那么税务也需要进行注销的,不能放在那儿不管,一般情况之下就是一家公司不盈利,或者出现法定的情况才能申请注销,要不然谁有那个精力去倒腾呢。
资不抵债的情况之下就会请求法院裁决进行申请破产,现在只要是没有发生纠纷,税务也都正常的情况之下,注销也不是简单的事,依据小编最近办理的一件工商注销的事情,如果有劳动仲裁的,也不会进行马上注销的,必须把相关的人员的工资发放完了,仲裁撤回了才能进行注销,所以,不管是公司还是企业都要实实在在的经营,遵纪守法。
当一家公司或者企业注销完成之后的空白发票和已开发票,都要保存至少三年的时间才能销毁,这也是给自己进行风险规避的最有利的方式方法,难免有的人或公司企业翻旧账,那么只有你有有利的证据证明自己那就没事了,更不怕对方把你告上法院,只有有理有据的,一切都是无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