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宜的通告的缴费方式及时间
缴费方式及时间
一、银行代扣缴费方式
北京市税务局分别于每月2日、10日委托参保人选择的银行进行扣款,如2日、10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则扣款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银行柜台缴费方式
北京市税务局已联合12家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开通银行柜台缴费业务。参保人需携带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代缴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参保人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于每月1日-15日(工作日15:00前,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前往上述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现金缴费业务,其中,已留存扣款银行账号的参保人在银行代扣日不能办理银行柜台缴费业务。
三、网上自助缴费方式
每月20日-23日6:00至22:00,24日6:00至18:00,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使用在医保信息系统留存的参保人或其亲属手机号码注册并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自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