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费划转至税务征收后,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社保费划转至税务征收后,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向税务部门缴纳
社会保险费。
银行发起批量扣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为确保缴费单位批量扣款成功,建议选择批量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于每月8日前确保用于缴费(含补缴费额)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补缴业务办理时间。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平稳顺畅,每月补缴业务办理时间为1日至25日,其中社保(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时间为1日至25日的工作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为4日至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