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为北京工商代理注册及代理记账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本站唯一网址:www.jjjk.com.cn ,联系QQ:4003228 4003038 移动应用 微信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
法务资金服务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有什么依据?
发表于 2021-06-02 浏览:
文章导读: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有什么依据?...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有什么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号)第十条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附件31),并将其及时转交委托方,逾期的,受托方不得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中标证明通知书开具有什么意义?
下一篇:中标证明通知书开具需要什么材料?

最新文章
随机文章
热点资讯
联系我们

北京聚佳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总
热线:13331198565
QQ:400322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8号高和蓝峰A座16层1603

 
北京聚佳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QQ在线咨询
客服咨询
咨询热线
13331198565